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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這意義實在是太重大了~
所以我第一次發表的文章~~
就決定是這個開頭啦…XD


話說…
今天去南京公寓找大頭姊~~~


居然看到熟悉的圖案~~

咦!!
那不是我畫的衣服嗎?@@

有一個男生穿我設計的T恤耶!!!

因為太震驚…所以沒有偷拍~~

 -->就是這件啦...

當時很想問那位同學~「學弟~你是第幾屆的丫~我是第二屆的學姊~你穿的是我設計的T恤喲!!」

但是因為他旁邊有個女生 (應該是他女友吧?)
我怕他女友會誤會我在搭訕~~冏~
(學弟也不是帥哥呀...xD)

不過覺得有點可惜~ 至少也要偷拍才對!
不然沒圖沒真相啦 哈^^


不過....
在工作失去熱忱的同時…
讓我看到我N年前設計的作品…
過去的回憶慢慢的浮現在我的腦海

是不是也在提醒我…
不要放棄自己的專長呢?

好吧!! 我決定要開始.....

燃燒吧!我的小宇宙~!! Go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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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清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